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强调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5月10日至11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与受到通报表扬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座谈。
傅政华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傅政华指出,“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要坚持调防结合,落实属地原则,做到应调尽调,依法及时就地妥善化解纠纷。要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切实做好信访案件的协调和矛盾化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信访案件和不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对排查调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要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加强行业专业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调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傅政华强调,要抓好《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充实村(社区)和乡镇(街道)调委会,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形式。
傅政华指出,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访调对接、访调联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跨行业联防联调,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的统一规范指导。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快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利用好中国法网。
傅政华强调,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落实政府经费保障责任,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人身保护。要大力宣传和表彰人民调解先进典型,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司法部关于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副省长王双全出席会议并致辞。